海正药业: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12月22日,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3-115号),已登载于2023年12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2023年12月22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 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 | 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 | 320,783,590 | 26.56 |
2 | 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 72,673,907 | 6.02 |
3 | 台州市椒江区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59,931,506 | 4.96 |
4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18,489,100 | 1.53 |
5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7,383,462 | 0.61 |
6 | 彭寅生 | 4,968,108 | 0.41 |
7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4,450,047 | 0.37 |
8 | 周炳基 | 4,131,900 | 0.34 |
9 | 王墨 | 3,670,216 | 0.30 |
10 | 汤岳清 | 3,630,000 | 0.30 |
二、 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比例(%) |
1 | 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 | 320,783,590 | 28.36 |
2 | 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 72,673,907 | 6.43 |
3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18,489,100 | 1.63 |
4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7,383,462 | 0.65 |
5 | 彭寅生 | 4,968,108 | 0.44 |
6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4,450,047 | 0.39 |
7 | 周炳基 | 4,131,900 | 0.37 |
8 | 王墨 | 3,670,216 | 0.32 |
9 | 汤岳清 | 3,630,000 | 0.32 |
10 | 张敏 | 3,420,487 | 0.30 |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