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正药业:关于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依维莫司片《药品注册证书》。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依维莫司片
剂型:片剂
规格:5mg
申请事项:药品注册(境内生产)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4类
处方药/非处方药:处方药
受理号:CYHS2301316
证书编号:2025S00002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53002
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至2030年01月01日
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注册证书。
二、该药品其他相关情况
依维莫司适用于既往接受舒尼替尼或索拉非尼治疗失败的晚期肾细胞癌成人患者;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的、分化良好的(中度分化或高度分化)进展期胰腺神经内分泌瘤成人患者;无法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的、分
化良好的、进展期非功能性胃肠道或肺源神经内分泌肿瘤(NET)成人患者;需要治疗干预但不适于手术切除的结节性硬化症(TSC)相关的室管膜下巨细胞星形细胞瘤(SEGA)成人和儿童患者;用于治疗不需立即手术治疗的结节性硬化症相关的肾血管平滑肌脂肪瘤(TSC-AML)成人患者;联合依西美坦用于治疗来曲唑或阿那曲唑治疗失败后的激素受体阳性、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阴性、绝经后晚期女性乳腺癌患者。原研厂家为瑞士诺华。公司依维莫司片按新4类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上市,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目前,依维莫司片国内生产厂家有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据统计,依维莫司片2023年全球销售额约为111,367.82万美元,其中国内销售额约为861.37万美元;2024年1-9月全球销售额约为76,087.49万美元,其中国内销售额约为770.99万美元(数据来源于IQVIA数据库)。2023年5月15日,国家药监局受理了公司递交的依维莫司片的药品注册申请。截至目前,公司在该药品研发项目上已投入约3,720万元人民币。
三、风险提示
公司高度重视药品研发,并严格控制药品研发、制造及销售环节的质量及安全。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不仅药品的前期研发以及产品从研制、临床试验报批到投产的周期长、环节多,而且药品获得证书后生产和销售也容易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