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南自:关于国电南自(扬州)科技园部分闲置土地使用权收储的进展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电南自(扬州)科技园部分闲置土地使用权收储的进
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国电南自(扬州)科技园部分闲置土地使用权收储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国电南自电力自动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南自”)持有的国电南自(扬州)科技园闲置土地由当地政府收储。2022年11月11日,江苏南自与扬州市施桥镇人民政府签署《国有存量土地回收补偿协议书》。根据协议书约定,土地回收补偿款1145万元,其中土地评估价1,106.69万元,对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产生的合理财务成本给予综合一次性补偿38.31万元。
2022年12月1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国电南自(扬州)科技园部分闲置土地使用权收储的进展公告》,江苏南自收到补偿款572.5万元。
相关公告于2022年10月27日、2022年12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23年5月11日,江苏南自收到补偿款572.5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南自已收到全部土地补偿款共计1145万元。本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有关土地收储款项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须以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