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南自: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上午10:00以现场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国电南自(浦口)高新科技园1号报告厅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委托出席的董事1名——公司董事郭效军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在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全部议案后,书面委托公司董事长经海林先生代表其本人对本次会议全部议案投赞成票。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经海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统计,本次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同意《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同意票为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同意《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为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意见为:
1.本次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3.我们同意此次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同意在董事会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三)同意《关于对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同意票为 5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经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事前认可,同意将《关于对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提交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应发议案和表决票9份,实际收回表决票9份。在审议本事项时,4位关联方董事:经海林先生、刘颖先生、李延群先生、郭效军先生(委托经海林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方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罗振新先生,4位独立董事李同春先生、黄学良先生、苏文兵先生、骆小春先生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为: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都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严格监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未发现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存贷款业务风险可控,本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客观公正。同时,董事会审议表决上述议案的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对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四)同意《关于审议<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为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国电南自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五)同意《关于审议<公司内控合规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票为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国电南自内控合规风险管理办法》。
(六)同意《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票为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同意公司董事会在2023年10月1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为确保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公司章程》第49条之规定,现指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为:江苏省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星火路8号,国电南自(浦口)高新科技园1号报告厅。详见《国电南自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