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南自: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68 证券简称:国电南自 公告编号: 临2023-051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以现场结合视频的表决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国电南自(浦口)高新科技园1号报告厅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监事2名,监事会主席宋志强先生以视频接入方式出席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志强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务指南》《季报格式》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我们作为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中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并保证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同意《关于使用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对本次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等的有关规定,并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审议程序符合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