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粤高速: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6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3年6月6日以直接送达、传真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应参加会议投票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收回有效表决票9张,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暂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聘请的2023年度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公司服务10年,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暂缓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相关事项明确后,再履行公司审批程序。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6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