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粤高速: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1-14  赣粤高速(60026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269 股票简称:赣粤高速 编号:临2024-048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鉴于大信事务所已连续11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拟对2024年度审计机构进行变更。经公开招标,公司拟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大信事务所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

?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2023年末,中审众环合伙人216人,注册会计师1,24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16人。2023年度,中审众环经审计总收入215,466.6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万元;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1家,主要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行业,审计收费26,115.39万元,其中交通运输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已计提的职业风险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9亿元,符合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且近3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1次。

从业执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26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24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蔡素华,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开始拟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俞豪,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拥有对上市公司、新三板及大型企业集团审计的丰富经验,2024年开始拟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浩源,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拥有对上市公司、新三板及大型企业集团审计的丰富经验,2024年开始拟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罗跃龙,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成为资深注册会计师),200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开始拟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蔡素华、签字注册会计师俞豪、签字注册会计师吴浩

源、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罗跃龙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蔡素华、签字注册会计师俞豪、签字注册会计师吴浩源、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罗跃龙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审众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根据招标文件的审计服务要求、预计工作量及各级别员工投入的工时等因素确定的。2024年度审计费用156万元(其中:财务决算审计费用10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0万元),较上期增加6万元,增长比例4%。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作为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事务所已连续11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鉴于大信事务所已连续11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拟对2024年度审计机构进行变更。经公开招标,公司拟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大信事务所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

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相关执业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核,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公司因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有关规定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充分、恰当;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中审众环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1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