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粤高速: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胡炜先生、邹荣先生、廖义刚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其签署的独立性自查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在2024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