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粤高速: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
议
资
料
二○二六年六月 江西?南昌
目 录
一、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事日程 ...... 4
二、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题 ...... 6
三、关于免去公司董事的议案 ...... 7
四、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8
五、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18
六、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39
七、《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43
八、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44
九、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45
十、关于2026年度债务融资方案的议案 ...... 48
十一、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52
十二、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 56
赣粤高速2025年年度股东会资料
十三、关于制定《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 58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事日程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时间:
网络投票: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星期四)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星期四)9:15-15:00。
现场会议:2026年6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30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石咀路溪霞水库旁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之家四号楼2楼会议室会议召集人:赣粤高速董事会主要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宣布股东会开始,报告会议现场出席情况。
二、议案审议:
(一)会议主持人安排相关人员向会议报告议案,提请股东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免去公司董事的议案》;
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8.《关于2026年度债务融资方案的议案》;
9.《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11.《关于制定<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与会股东发言、提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问题。
三、股东投票表决。
四、计票人、监票人统计表决票。
五、宣布表决情况。
六、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七、会议主持人宣布股东会结束。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题
一、《关于免去公司董事的议案》;
二、《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六、《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七、《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八、《关于2026年度债务融资方案的议案》;
九、《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十、《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十一、《关于制定<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赣粤高速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案之一]
关于免去公司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接控股股东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因工作岗位调整,聂建春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免去聂建春先生的董事职务。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赣粤高速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案之二]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谨代表公司全体董事向会议作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秉承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的作用,赋能公司高质量发展。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5年度上市公司董事会优秀实践案例”、“金圆桌”优秀董事会奖等荣誉称号。
现将一年来公司董事会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24年6月成立,现由3名内部董事、3名独立董事和3名外部董事组成。2026年1月,鉴于公司原独立董事胡炜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严清清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2025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审议议案63
项,所有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5年1月8日 |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5年3月21日 |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公共基础设施养护支出管理的议案》《关于樟吉高速改扩建项目2024年度拆除路产报废的议案》《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5年度商业计划书》《关于2025年度债务融资方案的议案》《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方兴公司停止分拆上市计划的议案》《赣粤高速估值提升计划》《关于对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于制定<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工资总额清算及2024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的议案》《关于修订<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九届董 | 2025年4 | 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与 |
| 事会第十次会议 | 月25日 |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于对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5年8月13日 | 审议通过《关于对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2025年预算中期调整的议案》。 |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5年10月27日 | 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5年11月11日 |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会议提案管理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废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对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和董事评价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嘉融公司投资国盛证券次级债务的议案》《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及薪酬分配的议案》《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 |
| 股东大会的议案》。 | ||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5年12月18日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对经理层授权书>的议案》《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工资总额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的议案》。 |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5年12月22日 | 审议通过《关于2025-2029年度服务区公共服务委托协议签订的议案》。 |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共召开3次会议,审议议案15项。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5年1月24日 | 会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议案》。 |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5年5月7日 | 会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2025年度债务融资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5年11月27日 |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和董事评价办法>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嘉融公司投资国盛证券次级债务的议案》。 |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4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会议15次,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就有关重大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1.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共召开会议2次,就2025年度商业计划书、方兴公司停止分拆上市计划、嘉融公司投资国盛证券次级债务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7次,就公司审计报告、财务报告、聘请年度审计机构、利润分配预案、财务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会议1次,就提名公司董事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会议5次,就2024年度董事评价结果、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及薪酬分配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2024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考核结果均为“优秀”。报告期内,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为363.35万元,具体情况已在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
予以列示。
(四)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和国资监管部门的各项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职、勤勉尽责,公司治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取消公司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步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修订完善《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30余项公司治理制度,不断健全完善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
(五)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一方面,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报告期内,公司共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54份。另一方面,公司不断深化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报告期内,公司回复上证e互动提问63个,参加由江西省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2025年江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暨举行公司2024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举办2025年半年度、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累计回答问题44个,线上回复率均为100%;积极与机构投资者交流,
组织20余场反路演、10余场电话会议、6次现场交流等方式,充分传递公司价值。
三、2025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83亿元,同比增长
4.98%;实现利润总额19.22亿元,同比增长3.67%,创公司成立以来历史新高;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8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0.52亿元;每股收益为0.55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6.72%。截至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为377.1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95.00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43.22%,较上期末下降1.49个百分点。
(一)高速公路运营
报告期内,公司紧扣“保畅通、促安全、降成本、优服务”高速公路运营管理主线,主动适应行业新形势、公众新需求,统筹优化路网服务供给,持续提升路网运营效益。一是夯实安全基础,紧盯春运、汛期等重点时段,持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道路安全通行能力。二是精准高效养护,强化养护工程管理,深化全面预算管理,加强养护立项审批,提升资金利用效率。三是加强运营管理,细化通行服务收入数据分析和运用,优化引车上路、收费营销策略,深入开展通行服务收入完成情况调度和督导,依法增收创收。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通行服务收入36.08亿元,同比增长0.77%。
(二)其他产业经营
1.智慧交通
报告期内,方兴公司抢抓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机遇,全面加快数字化转型升级。一是持续深化科技创新,充分发挥科研平台与人才优势,聚焦智慧隧道、智慧收费、北斗+、鸿蒙创新应用等重点领域,持续加大核心技术攻关力度,先后完成科研立项19个,取得各类专利23项、软件著作权12项。二是大力推进成果转化,智慧隧道整体解决方案列入江西省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自主研发的机械臂式智能缴费发卡机首次在省内高速公路投入应用;站级云收费软件系统成功通过全国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优化升级专项试点认证;“数字大脑”新增“AI拥堵监测”等新应用场景。三是不断拓展外部市场,智慧交通业务延伸至市政、港口等新领域,机电工程市场拓展至西藏、新疆、深圳、浙江等地,自研智能节点机在山西省智能收费领域实现首次应用,所属锦路公司被认定为“数据应用企业”。
2.实业投资
面对复杂多变的能源业务市场环境,实业发展公司主动识变应变,一方面通过深入开展差异化营销、实施重点站点改造、完成智慧油站管理系统全域建设等措施,巩固提升传统成品油销售业务;另一方面加快培育新能源业务,成功与宁德时代控股的时代骐骥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开拓包括但不限于江西省内高速公路服务区新能源换电重卡市场,首批12座重卡换电站已正式投入运营。
嘉圆公司积极推进存量房去化的同时,有序推动房地产板块全面整合,并积极向房建施工领域转型发展,新增“消防
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有效延伸产业链。报告期内,滨江项目住宅完成竣工备案并实现顺利交付。
嘉恒公司积极承接高速公路养护、高速公路建设、环保工程、沥青混合料供应等业务,持续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养护服务水平和材料供应能力。
3.金融投资
嘉融公司主动走向市场前沿,聚焦行业动态,加强优质项目调研,精准挖掘优质投资标的,对固定收益类和股权类投资项目进行稳健、合理资产配置,加速产业布局。
(三)项目建设
公司深度对接“交通强省”战略,突出项目为王,紧盯时序进度,强化要素保障,靠前主动作为,奋力推进工程建设。报告期内,昌樟高速改扩建二期项目高质量推进通车后扫尾工作,高速公路装配式桥梁工业化绿色建造“交通强省”建设试点任务顺利通过验收。樟吉高速改扩建项目主线现已具备双向八车道通车条件。
(四)债务融资
公司积极锚定LPR下调带来的政策红利,通过精准研判利率走势、锁定债券发行价格、下调债券承销发行费率等举措,持续压降融资成本。报告期内,公司成功发行59亿元超短期融资券、11亿元中期票据,其中2025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利率仅为1.53%,创近三年全国同期限信用债券利率新低;中期票据发行利率首次“破2”,3年期中期票据发行利率低至1.7%。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为2.11亿
元,同比下降32.43%。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面对外部环境复杂多变带来的风险和挑战,在公司董事会的带领下,公司保持战略定力,聚焦主责主业,大力攻坚克难,坚持实干创效,迈出了坚实步伐,以实干实绩为“十四五”收官画上了圆满句号。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起步之年。开局关乎全局,起势决定胜势。公司董事会将以“闯”的精神挑重担,以“创”的劲头开新局,以“干”的作风求实效,坚定信心、锐意进取、砥砺前行,继续带领公司奋力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以一流的赣粤担当推动“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赣粤高速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案之三]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炜)
2025年度,作为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慎行使权利,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自2021年6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并已于2026年1月正式离任。本人与公司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应当披露的其他事项。
任职期间,本人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和从业经验,并在相关领域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实践经历。个人基本情况如下:
胡炜,男,1970年出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沃德传动(天津)股份有限公司、沃德(天津)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创始人、董事长。历任太原理工大学助教、德国弗兰德集团高级经理、美国罗克韦尔自动化集团高级经理、德国SEW传动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英国
Transtech公司总经理。2021年6月至2026年1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在任期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3次、董事会8次、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2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7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5次。我的出席情况具体如下:
1.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出席董事会情况 | |||
| 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通讯出席次数 | |
| 2 | 8 | 0 | 1 | 7 |
2.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 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 |||||||
| 审计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 | 战略与投资决策 委员会 | ||||
| 出席 次数 | 缺席 次数 | 出席 次数 | 缺席 次数 | 出席 次数 | 缺席 次数 | 出席 次数 | 缺席 次数 |
| 7 | 0 | 1 | 0 | 5 | 0 | 2 | 0 |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程序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决策流程清晰,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我对所有议案
均认真审议并投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情况。
3.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 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 |||
| 出席 次数 | 缺席 次数 | 议案名称 | 表决 结果 |
| 5 | 0 | 1.《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对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4年度)》 3.《关于与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4.《关于对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5.《关于对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5年上半年)》 6.《关于控股子公司嘉融公司投资国盛证券次级债务的议案》 7. 《关于2025-2029年度服务区公共服务委托协议签订的议案》 | 同意 |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我积极与公司内外部审计机构保持沟通,关注审计进展、内部控制及定期报告等事项。在定期报告编制及披露过程中,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我充分利用出席公司股东大会的机会,与中小股东保持互动,认真听取其意见和建议,通过双向沟通,更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桥梁纽带作用。
(四)现场工作情况
在开展现场工作的过程中,公司给予了积极协助与有力保障。报告期内,我利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深入公司进行实地调研,重点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制度建设、内部控制执行及董事会决议落实等情况。同时,我持续关注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变化及市场动态对公司的影响,密切跟踪媒体相关报道。在日常工作中,我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常态化沟通,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结合自身专业判断,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五)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公司为我高效履职提供了充分的工作保障和大力支持。一方面,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保持信息互通,通过现场座谈、电话沟通及即时通讯工具等多种形式,及时向我传达公司生产经营动态、重点项目进展及其他发展情况。另一方面,公司严格遵守监管规定,在涉及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等重大事项决策前,主动征求我的意见和建议。此外,公司积极组织我参加监管部门及行业自律组织举办的各类培训,为我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创造了良好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嘉融公司投资国盛证券次级债务的议案》《关于2025-2029年度服务区公共服务委托协议签订的议案》等关联交易事项。上
述关联交易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均已由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前置审议并获得通过。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均按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0%股权由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无偿划转至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实际控制人由省交通运输厅变更为省国资委。本次被收购系根据政府有关文件进行的股权无偿划转,不涉及需由董事会针对收购作出决策或采取相应措施的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4份定期报告和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均已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我对4份定期报告均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审议流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确保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未受侵害。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导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前置审议。我对该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投出了赞成票。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等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及薪酬分配的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获得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表决通过。
(十)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特定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形;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也不存在公开向股东征
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始终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积极参与公司治理,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日常履职过程中给予了我积极有效的配合和大力支持,公司运营规范、治理健全,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最后,衷心感谢公司过去对我履职工作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展望未来,祝愿公司继往开来,不断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独立董事:胡炜2026年6月18日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邹荣)
2025年度,作为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各项规定,勤勉履职、恪尽职守,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客观独立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和背景,在相关领域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个人基本情况如下:
邹荣,男,1964年出生,法学博士,中国执业律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历任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校长办公室主任、发展规划处处长、社会协同合作处处长、法治战略研究院副教授,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6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员,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青浦区人民政府、黄浦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咨询委员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铁路运输法院行政审判咨询委员,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南洋
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本人自查,任职期间未在公司或主要股东方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独立判断的关系,完全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性的各项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3次、董事会8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7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5次。本人出席情况具体如下:
1.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出席董事会情况 | |||
| 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通讯出席次数 | |
| 3 | 8 | 0 | 1 | 7 |
报告期内,我认真审阅历次会议议案材料,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人对提交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认真研究并投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情形。
2.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 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 ||
| 审计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 出席 次数 | 缺席 次数 | 出席 次数 | 缺席 次数 | 出席 次数 | 缺席 次数 |
| 7 | 0 | 1 | 0 | 5 | 0 |
报告期内,我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的全部会议,在各专门委员会中认真履行职责。对于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我均表示同意,未提出保留、反对意见。
3.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5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就《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对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4年度)》《关于与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于对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关于对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5年上半年)》《关于控股子公司嘉融公司投资国盛证券次级债务的议案》及《关于2025-2029年度服务区公共服务委托协议签订的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重点围绕内部审计执行情况、内部控制有效性及定期报告编制等事项开展工作。在财务报表编制和审计过程中,我认真审阅相关财务资料,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以及相关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
(三)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我参加了3次公司股东大会,充分利用会议机会认真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建议,与参会的投资者就会议议案及其关心的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
(四)现场工作情况
公司对我开展现场工作给予了积极协助与必要保障。2025年度,我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他相关会议,深入了解公司在生产经营、制度建设、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并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进展。同时,我密切关注宏观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变化及市场动态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跟进媒体报道,确保全面把握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
此外,在日常工作中,我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紧密联系,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进展,结合自身专业判断提出建设性意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五)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公司为我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充分支持。一方面,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保持信息沟通,通过现场交流、电话联络和微信互动等多种形式,及时向我通报公司生产经营动态、重点项目进展及改革发展情况。另一方面,公司严格遵守监管要求,在涉及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等重大事项决策前,主动征求我的意见和建议。此外,公司
积极组织我参加监管部门及行业自律组织举办的各类培训,持续提升我的履职能力和专业水平。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嘉融公司投资国盛证券次级债务的议案》及《关于2025-2029年度服务区公共服务委托协议签订的议案》等关联交易事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均已获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前置审议通过。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均按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审慎判断,我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未发生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0%股权由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无偿划转至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实际控制人由省交通运输厅变更为省国资委。该事项为根据政府相关文件实施的股权无偿划转,董事会无需针对收购作出专门决策或采取针对性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四份定期报告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按规定及时对外披露。上述报告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均已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作为独立董事,我对4份定期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续聘工作。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认为,本次续聘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监管要求,审议过程独立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前置审议。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对该议案进
行了认真审核,认为相关人员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要求,提名程序合规,本人投赞成票。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等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及薪酬分配的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十)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亦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6年,我将继续秉持勤勉守信的原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及独立董事的决策和监督作用,坚定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最后,对公司在过去一年对我工作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邹荣2026年6月18日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廖义刚)
2025年度,本人作为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始终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勤勉尽责地行使权利,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具备履职所需的专业资质和能力,并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我的个人背景如下:
廖义刚,男,1977年出生,会计学博士,财政部全国会计高端人才。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江西中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6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江西财经大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审计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政府审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评审专家,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本人自查,任职期间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各项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3次、董事会8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7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5次。我均全部出席,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出席董事会情况 | |||
| 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通讯出席次数 | |
| 3 | 8 | 0 | 4 | 4 |
2.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 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 |||||
| 审计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
| 出席 次数 | 缺席 次数 | 出席 次数 | 缺席 次数 | 出席 次数 | 缺席 次数 |
| 7 | 0 | 1 | 0 | 5 | 0 |
3.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我均出席,并对以下议案均发表同意意见。
| 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 |
| 议案名称 | 表决结果 |
| 1.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 2. 《关于对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4年度)》 | |
| 3. 《关于与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 |
| 4. 《关于对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
| 5. 《关于对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5年上半年)》 |
| 6. 《关于控股子公司嘉融公司投资国盛证券次级债务的议案》 |
| 7. 《关于2025-2029年度服务区公共服务委托协议签订的议案》 |
经全面审阅,我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相关决议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人对提交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认真审查并投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情形。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我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部门保持了充分沟通。在年度审计及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我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及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深入交流,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财务信息的可靠性。
(三)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我参加了3次公司股东大会和3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充分利用这些机会与中小股东进行广泛交流,认真听取他们对公司经营发展、财务信息及投资者保护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有效促进了公司与中小股东之间的理解与互信。
(四)现场工作情况
公司为本人现场履职创造了良好条件,提供了大力支持。2025年度,我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他相关会议,深入了解了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制度建设、内部控制执行以及董事会决议落实情况。同时,我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跟踪行业政策动态和媒体报道。在日常工作中,我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渠道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常态化联系,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进展,结合自身会计专业背景,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公司为我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充分的工作条件和有力支持。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保持信息互通,通过面对面交流、电话沟通和微信互动等多种形式,及时向我传递公司生产经营、重点项目进展和改革发展等方面的最新情况。同时,公司严格遵守监管规定,在涉及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等重大事项决策前,主动征询我的意见和建议。此外,公司积极组织我参加监管部门及行业自律组织的各类培训,持续提升我的履职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嘉融公司投资国盛证券次级债务的议案》等关联交易事项。上述关联交易议
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均已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前置审议通过。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均按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未受到任何损害。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被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0%股权由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无偿划转至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实际控制人由省交通运输厅变更为省国资委。此次收购为基于政府文件的股权无偿划转,不存在需要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作出决策或采取措施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4份定期报告及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按规定及时对外披露。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均已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我对4份定期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确认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此次续聘流程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过程公正合规,有效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相关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本人对该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投出了赞成票。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等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及薪酬分配的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也未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亦未公开征集股东权利。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展望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勤勉尽责的履职态度,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密切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交流,充分发挥自身专业能力,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决策与监督职责,坚定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推动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最后,衷心感谢公司长期以来对我工作的大力支持与配合!
独立董事:廖义刚2026年6月18日
[赣粤高速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案之四]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向会议报告公司2025年度主要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详见附件。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附件:《赣粤高速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附件: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二〇二五年度财务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期)已完成编制工作,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现将公司主要盈利情况、财务状况、现金流量情况报告如下:
一、 盈利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83亿元,同比增加2.98亿元,增幅4.98%,主要为竞争性业务收入同比增加所致。本报告期公司营业成本39.13亿元,同比增加2.79亿元,增幅7.68%;实现净利润13.75亿元,同比增长3.24%;剔除非经常性因素的影响,本报告期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52亿元,同比下降
2.75%,主要为本期房地产项目计提存货减值准备所致。
(一)通行服务板块
1.通行服务收入
本报告期实现通行服务收入36.08亿元,同比增加0.28亿元,增幅0.77%,主要为受益于路网优化及消费刺激带动的居民出行意愿提升及开展路域环境整治,公司所属部分路段车流量上升所致。
2.通行服务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通行服务成本16.77亿元,同比增加0.47亿元,增幅2.83%,主要为养护业务成本和公路资产折旧同比增加所致。
3.财务费用
本报告期财务费用2.11亿元,同比下降32.43%,主要为把握降息政策红利,积极沟通下调存量债务利率和以自有资金偿还有息债务所致。
(二)竞争性业务板块
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及市场需求萎缩等因素影响,部分经营性子公司外部市场拓展难度加大、业务规模有所下降。本报告期,竞争性业务板块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6.75亿元,实现净利润0.27亿元。
1.智慧交通板块
本报告期实现智慧交通收入10.49亿元,同比增长
40.98%,主要为本期完工的重点工程业务规模同比增大所致;实现净利润0.45亿元。
2.成品油销售板块
本报告期实现成品油销售收入13.57亿元,同比下降
7.43%,主要为受新能源替代致本期成品油销量同比下降及国际原油市场波动致本期成品油平均销售单价同比下降所致;实现净利润1.18亿元。
二、 资产状况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377.14亿元,较期初增长
1.38%,主要为本期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投入增加所致。负
债总额163.01亿元,较期初下降2.00%,其中有息负债121.55亿元,较期初减少3.92亿元,主要为本期以自有资金偿还流动资金贷款所致。资产负债率为43.22%,较期初下降1.49个百分点。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95.00亿元,较期初增长4.49%,主要为本期实现盈利所致。
三、 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净额1.16亿元。其中经营活动现金净额29.75亿元,同比增长14.42%,主要为本期通行服务收入增加及税费支出减少所致;投资活动现金净额-17.37亿元,同比增长21.92%,主要原因为本期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支出同比减少所致;筹资活动现金净额-11.21亿元,同比下降2,736.41%,主要为本期用自有资金偿还有息负债致负债规模下降所致。
[赣粤高速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案之五]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5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编制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赣粤高速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案之六]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11.58亿元。
公司拟以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335,407,0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3.97亿元。当年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1.03%。剩余可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赣粤高速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案之七]
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及2026年经营目标和业务发展计划,结合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形势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2026年主要财务指标进行了测算,编制了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附件。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附件:《赣粤高速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附件:
赣粤高速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一、预算编制说明
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及2026年经营目标和业务发展计划,并结合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形势和公司实际情况,对2026年主要财务指标进行了测算,编制了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二、预算编制基本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2.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3.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4.现行的国家主要税率及银行信贷利率无重大变化;
5.未考虑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因价格波动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影响;
6.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三、2026年主要财务预算指标
1.2026年预计实现营业收入61.76亿元。
2.2026年预计实现利润总额12.68亿元(不含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因价格波动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影响)。
四、特别提示
本预算系财务部门基于初步测算结果编制,执行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现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重要经济指标不超过20%的中期调整预算。本预算为公司2026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及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与公司管理团队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赣粤高速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案之八]
关于2026年度债务融资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我国保持“适度宽松”货币政策,先后通过五次流动性货币政策调节,推动社会综合融资成本进一步压降。今年根据最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央行货币政策将继续在保持“适度宽松”基调的同时,更加强调“精准有效”与“预期引导”,预计全年降准、结构性降息仍有操作空间。下一步,公司将继续加强市场研判,动态优化债务期限结构,择机发行债券,持续巩固融资成本优势。现将2025年有关融资执行情况和2026年债务融资方案汇报如下:
一、2025年融资计划执行情况
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5年度债务融资方案的议案》,2025年度公司通过债务方式融资余额不超过72亿元,其中新增融资净额不超过20亿元。
2025年公司通过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提取项目贷款等方式累计完成融资76.8亿元,其中融资余额46.80亿元,完成融资计划的60.94%,新增融资净额-3.93亿元,主要为高速公路改扩建设及外部投资项目实际资金需求较年初预计数减少所致。
二、2026年债务融资方案
从最新央行货币政策来看,2026年货币政策将继续坚持“适度宽松”基调,更加注重前瞻性择机与精准传导,预计市场整体资金面有望延续充裕格局,降准、降息仍有进一步下探空间;公司将紧密跟踪债券市场利率变动窗口,灵活运用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多元化债务融资工具,持续巩固融资成本优势、优化债务结构。现结合公司2026年度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日常经营需要,拟定2026年债务融资方案如下:
(一)融资总额
2026年度公司通过债务方式融资余额不超过45亿元,其中新增融资净额不超过15亿元。
(二)融资和现金管理计划
1.债券类融资工具:以一批或分批形式注册及发行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权益型出资票据、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公司债、定向工具、可续期公司债、项目收益票据、资产支持票据、混合型融资工具等在内的人民币或外币债券类融资工具。
2.信用贷款:银行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信托贷款等境内外信用贷款。
3.银团(项目)贷款:根据项目资金需求,推进项目银团贷款授信审批、组团及放款进程。
4.其他:票据贴现、资产证券化产品、保险资金债权投资计划、委托债权投资计划、理财直接融资工具、资产管理计划、融资租赁等其他融资方式。
(三)授权安排
为提高公司债务融资效率和灵活性,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金融市场情况全权决定债务融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融资方式:在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具体情况,择优选择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贷款、银团(项目)贷款、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可续期公司债、信用贷款等融资方式。
2.融资用途:用于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批准的高速公路在建及改扩建项目开支、偿还有息债务、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以统借统还或股东借款等方式用于子公司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建设及置换债务等。
3.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决定融资品种、债券类融资工具的注册及发行、资金用途、融资时机、利率、期限、融资用途、还款方式、担保事项、是否设计回售条款、利率调整条款和赎回条款等含权条款、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的选聘、信息披露,以及相关文件的签署等事项。
4.决议有效期:自决议通过之日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审议之日为止。
本议案在获得股东会的审议批准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场环境择机选择一种或多种债券类融资工具的组合,制定具体的申报材料报送相关单位核准备案。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赣粤高速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案之九]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2025年度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决算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保持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工作恪尽职守。鉴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石文先先生。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237人,注册会计师1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723人。
3.业务信息
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2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8.3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84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60亿元。其中交通运输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4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及自律监管措施0次,41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11人次、纪律处分12人次、监管措施40人次。
(二)项目成员情况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蔡素华,拥有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200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俞豪,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拥有对上市公司、新三板及大型企业集团审计的丰富经验。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浩源,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拥有对上市公司、新三板及大型企业集团审计的丰富经验。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胡芍,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156万元(其中:财务决算审计费用10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0万元,包括但不限于年度报告审计以及证监会或交易所要求的与定期报告相关的鉴证等业务),较上一期增加0元。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综上,中审众环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要求。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赣粤高速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案之十]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降低公司经营管理风险,推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主体更充分、有效行权履职,保障公司和全体投资者的权益,拟建议公司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具体方案如下:
一、投保人: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投保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主体(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三、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数据为准)
四、保险期间: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可按年续保或重新投保)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为提高决策效率,现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方案范围内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其他与投保相关的事项,以及在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赣粤高速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案之十一]
关于制定《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落实<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要求的通知》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充分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落实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约束机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现将办法主要内容报告如下:
1.适用对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除外。
2.薪酬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
3.薪酬结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薪酬总水平的60%。
4.薪酬发放。基本薪酬原则上每年核定一次,按月支付;绩效薪酬原则上按不超过基本薪酬标准每月预发,在年度报
告披露及年度考核评价后清算兑现。
5.监督管理。(1)止付追索机制: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重新考核并追回超额发放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对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应减少或停发未支付薪酬,并全额或部分追回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支付部分。该机制适用于已离职和退休的人员。(2)兼职管理:
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批准兼职的,不得在兼职单位领取报酬。如领取报酬的,应上交公司。上级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信息披露。公司应依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附件:《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附件: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与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依据《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适用本办法。
(一)董事:包括公司内部董事、外部董事。
内部董事:指在公司担任除董事职务以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外部董事:分为专职外部董事和兼职外部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属于外部董事的一种特殊类型。独立董事在公司仅领取独立董事津贴。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管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战略导向原则。薪酬体系应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短期经营目标及可持续发展相匹配,兼顾短期效益与长期价值。
(二)规范分配原则。严肃分配纪律、规范分配秩序。严格落实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薪酬分配等管理职权,强化企业独立市场主体地位。
(三)业绩挂钩原则。坚持“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推动责任、风险、效益与薪酬相统一,建立与责任难度相匹配、与效益成果紧密挂钩的差异化激励约束机制。
(四)风险约束原则。建立健全薪酬风险管控与追索扣回机制,平衡激励力度与约束强度,防范利益输送与履职风险。
(五)兼顾公平原则。薪酬水平要与其承担的职责、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同时与市场同等职位收入水平相比有竞争力。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每年度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具体履行职责依据《赣粤高速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如有董事会成员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其作为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评或者讨论其薪酬时,该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应当回避。
第六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七条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相关内容可以通过董事会工作报告予以披露。
第八条 公司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结构与发放
第九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薪酬总水平的60%。
第十条 基本薪酬原则上每年核定一次,按月支付;绩效薪酬原则上按不超过基本薪酬标准每月预发。年度报告披露后且年度考核评价后,公司根据核定的绩效薪酬进行清算兑现。
第十一条 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股权、跟投等主要方式,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结构、比例等,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和工作内容,按照上级监管部门有关政策要求和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制度确定和执行。
第十三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第十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为税前收入,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依法代扣代缴。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行使职责、参加培训等与公司相关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章 监督与管理
第十六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八条 追索扣回机制适用于已经离职和退休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九条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批准在所属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兼职或在公司外的其他单位兼职的,不得在兼职企业(单位)领取工资、奖金、津贴等任何形式的报酬,如领取报酬的,应上交公司。上级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条 因岗位变动调离公司的,自下发职务调整通知文件次月起,除按当年担任职务实际工作月数计提的绩效年薪和应发任期激励收入外,不得继续在公司领取薪酬,工资关系不再保留在公司。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依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情况。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董事会制订和修订,并由人力资源部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原《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薪酬管理办法》(赣粤高速董字〔2022〕11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