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开实业: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272 股票简称:开开实业 编号:2023—025900943 开开B股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
?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186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授权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授权公司总经理室在2023年4月至2024年4月期间,阶段性的继续利用短期闲置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进行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着审慎投资的原则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结构性存款或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及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委托理财产品的金额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
本次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短期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方名称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 |
产品类型 | 银行理财产品 |
产品名称 | 单位结构性存款231900产品 |
金额 | 4,000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1.50%-3.00% |
预计收益金额 | 30.58-61.15 |
产品期限 | 186天 |
收益类型 | 保本浮动收益 |
结构化安排 | -- |
参考年化收益率 | -- |
预计收益(如有) | -- |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否 |
(五)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1.产品相关要素及定义
发行期(募集期):2023年7月12日8:30-2023年7月13日10:30,其中2023年7月13日10:30-2023年7月14日10:30为投资冷静期。在投资冷静期内,投资者可改变购买决定,可以申请取消认购,解除与我行签订的销售文件,已冻结的资金将自动解冻。
期限:186天
起息日:2023年7月14日
到期日:2024年1月16日
收益兑付日:2024年1月18日
发售规模:4000万元,若实际募集金额低于4000万元,宁波银行有权宣布本期产品不成立,并有权根据市场情况灵活调整。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型
预期年化收益率:1.50%-3.00%
产品存续期间:即收益计算期限,从起息日开始计算到实际到期日(包括起息日,不包括实际到期日)。
收益计算基础:Act/365
工作日约定:纽约、伦敦、北京(遵从于所做产品)
计算代理方:宁波银行
收益兑付货币:人民币
收益支付方式:到期支付
提前终止:遵从双方约定
说明:
①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本金于到期日返还,投资收益于收益兑付日进行清算,收益兑付日为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到期日至收
益兑付日期间相应投资收益不计息。
②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不可为其它业务提供质押担保。
2.投资方向
结构性存款是指商业银行吸收的嵌入金融衍生产品的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者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相应的收益。最终实现的收益由保底收益和期权浮动收益构成,期权费来源于存款本金及其运作收益。如果投资方向正确,客户将获得高/中收益;如果方向失误,客户将获得低收益,对于本金不造成影响。
3.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142)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国内商业银行,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委托理财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授权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授权公司总经理室在2023年4月至2024年4月期间,阶段性的继续利用短期闲置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购买经国家批准依法设立的且具有良好资质、较大规模和征信高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其预期收益高于银行1年期存款基准利率。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2023年3月30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三、委托理财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委托理财的风险分析
公司本着审慎投资的原则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结构性存款或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存款产品,为宁波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由银行确保公司本金安全,风险较低。
为控制风险和资金的安全,公司将严格筛选金融机构的资质,原则上将选择金融行业排名居前的大型金融机构,优先选择国有控股或在主板上市的大型金融机构。
1.公司总经理室行使该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计划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跟踪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各期投资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一) 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30,093.21万元,本次委托理财
金额为4,000万元,占2022年末货币资金的13.29%。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二) 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或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利用短期闲置资金阶段性的购买经国家批准依法设立的且具有良好资质、较大规模和征信高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闲置资金的持续性增值作用,达到累积增值的目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短期闲置资金阶段性的购买经国家批准依法设立的且具有良好资质、较大规模和征信高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其预期收益高于银行1年期存款基准利率。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和时间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2023年4月至今,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执行情况及获得收益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理财产品类型 | 实际投入 金额 | 实际收回 本金 | 实际收益 | 尚未收回 本金金额 |
1 | 上海银行结构性存款 | 1,000 | 正在履行 | 1,000 | |
2 | 上海银行结构性存款 | 4,000 | 正在履行 | 4,000 | |
3 | 宁波银行结构性存款 | 4,000 | 正在履行 | 4,000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 4,000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 7.04 | ||||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 2.87 | ||||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 9,000 | ||||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 1,000 | ||||
总理财额度 | 10,000 |
特此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