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开实业:关于继续与崇明区港西镇协兴村结对帮扶的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与崇明区港西镇协兴村结对帮扶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于2023年8月31日以书面、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9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3名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庄虔贇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和程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继续与崇明区港西镇协兴村结对帮扶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帮扶事项概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主动适应“三农”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共同发展。公司作为国有控股企业,长年以来坚持助力对口地区乡村振兴,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在上一轮为期四年的帮扶工作已经结束的基础上,现拟继续与崇明区港西镇协兴村开展结对帮扶工作,本次帮扶周期仍为四年(2024年-2027年),预计累计提供帮扶资金总额不超过90万元,按年平均支付。
二、帮扶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帮扶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
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构成重大影响。本次帮扶工作是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助力上海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走出具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特点的城乡融合发展新路子提供支持,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社会形象和影响力。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帮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帮扶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独立董事对本次对外帮扶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帮扶是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行动,有利于提升企业社会形象。
2、董事会在审议本次结对帮扶事项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帮扶工作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帮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继续与崇明区港西镇协兴村开展结对帮扶工作,本次帮扶周期为四年,累计提供帮扶资金总额不超过90万元,按年平均支付。
特此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