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开实业: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关于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1、 专项审计报告
2、 附表
委托单位: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单位: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联系电话:021-52920000(审计单位)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
专项审核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4)第2108号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4年3月28日出具了审计报告(报告书编号为:上会师报字(2024)第2106号)。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是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函〔2023〕3870号)的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函〔2023〕3870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所载资料与贵公司2023年度已审的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的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
为了更好的理解2023年度贵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报告仅供贵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相关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报披露之用,不得用作其他目的。
附件:关于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时英浩
中国注册会计师:胡文妤
中国 上海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表2
关于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
单位:万元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 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3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 | 2023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3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3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3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 | 占用形成 原因 | 占用性质 |
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非经营性占用 |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计 | /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非经营性占用 |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计 | / | / | / | / | /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非经营性占用 |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计 | / | / | / | / | / | |||||
总计 | / | / | / | / | / | |||||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 资金往来方 名称 |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3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 | 2023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3年度往来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3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3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 | 往来形成 原因 | 往来性质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上海蓝棠-博步皮鞋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 | 其他应收款 | 9.35 | 9.35 | 租赁保证金 | 经营性往来 | |||
经营性往来 |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非经营性往来 | |||||||||
非经营性往来 | ||||||||||
关联自然人 | 非经营性往来 | |||||||||
非经营性往来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非经营性往来 | |||||||||
非经营性往来 | ||||||||||
总计 | / | / | / | 9.35 | 9.35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