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开实业: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10  开开实业(600272)公司公告

股票代码:600272 股票简称:开开实业 编号:2024—014900943 开开B股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静安支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

? 委托理财金额:合计共人民币4,000万元,其中上海银行人民币2,000万元;建设银行人民币2,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上海银行181天;建设银行91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4年3月28日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授权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授权公司总经理室在2024年4月至2025年4月期间,阶段性的继续利用短期闲置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资金额度的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投资额度。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着审慎投资的原则拟投资的品种包括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以及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总体投资风险小,处于公司风险可承受和控制范

围之内。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较大,并且投资产品的收益类型可能为保本浮动收益或浮动收益类型,不排除投资产品实际收益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影响可能低于预期的风险。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根据流动资产状况,为合理运用公司自有资金,在评估资金安全、保障资金流动性、提高资金收益率的基础上,在确保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委托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转,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在投资期限和投资赎回灵活度上做好合理安排,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二)委托理财投资金额

本次委托理财投资金额:合计共人民币4,000万元,其中上海银行人民币2,000万元;建设银行人民币2,000万元。

(三)委托理财资金来源

本次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短期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方名称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静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
产品类型结构性存款结构性存款
产品名称上海银行“稳进”3号结构性存款产品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 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金额2,0002,000
预计年化收益率1.50%或2.80%或2.90%1.05%-2.70%
预计收益金额14.88或27.77或28.775.24-13.46
产品期限181天91天
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保本浮动收益
结构化安排----
参考年化收益率----
预计收益(如有)----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五)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1、产品概述

? 上海银行“稳进”3号结构性存款产品

产品名称上海银行“稳进”3号结构性存款产品
产品代码SDG22406M136SA
名义投资期限【181】天
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销售对象我行对公客户
计划发行量5,000万元
销售范围全国销售
产品风险评级极低风险产品
募集期2024年4月9日
起息日2024年4月11日
名义到期日2024年10月9日
期初定价日2024年4月10日
最终定价日2024年10月7日
收益到账日到期日后2个工作日内
计息基础实际投资期限(天数)/365
客户收益率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与黄金美元定价 (伦敦黄金市场协会发布的伦敦黄金下午定盘价,以每盎司黄金折合美元表示)最终定价日与期初定价日的波动情况挂钩。波动幅度=最终定价日价格-期初定价日价格 1.50%,波动幅度 < -500 客户收益率= 2.80%,波动幅度在【-500,180】区间内 2.90%,波动幅度 > 180
认购起点金额100万元起,以10万元递增。
投资冷静期销售文件签字确认后至2024年4月10日19:00为本产品投资冷静期,如在此期间,投资者改变决定并向银行提出撤销认购请求,银行将遵从投资者意愿,解除已签订的销售文件,并于投资者提出撤销认购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退还投资者的全部投资款项。
期间变更条件上海银行可单方面全部提前终止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投资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客户不得提前部分支取或全额赎回,投资者不得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辖属分支机构以外的任何第三方质押该结构性存款本金及收益。
税款结构性存款财产在管理、运用、处分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相应的附加税费等),由结构性存款财产承担;上海银行对该等税费无垫付义务,若上海银行以其固有财产先行垫付的,上海银行对结构性存款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前述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相应附加税费)的计算、提取及缴纳,由上海银行按照应税行为发生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客户投资结构性存款产品所获收益的应纳税款应由客户自行申报及缴纳。上海银行将根据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
性质,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对代扣代缴税费的相关规定。在没有明文规定情况下,上海银行将遵循市场惯例进行操作。
其他规定到期日至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收益,募集期内及投资冷静期按照活期存款利息计息,募集期内及投资冷静期的利息不计入认购本金份额。

?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产品名称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产品编号31071430020240410001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本金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本金金额2,000万元
产品起始日2024年4月10日
产品期限(日)91 天
产品到期日2024年7月10日
年化收益率1.05%-2.7%
参考指标欧元/美元汇率,观察期内每个东京工作日东京时间下午3点彭博“BFIX”页面显示的欧元/美元中间价,表示为一欧元可兑换的美元数。
观察期产品起始日(含)至产品到期前两个东京工作日(含)
参考区间[期初欧元/美元汇率-100pips,期初欧元/美元汇率+100pips] 受冷静期市场变动因素影响,参考区间最终以发行报告为准 期初欧元/美元汇率:交易时刻欧元/美元即期汇率,表示为一欧元可兑换的美元数。
产品收益说明根据客户的投资本金、每笔投资本金的投资天数及实际的年化收益率计算收益;
实际年化收益率=2.7%×n1/N+1.05%×n2/N,2.7%及1.05%均为年化收益率。其中n1为观察期内参考指标处于参考区间内(含区间边界)的东京工作日天数,n2为观察期内参考指标处于参考区间外(不含区间边界)的东京工作日天数,N为观察期内东京工作日天数。客户可获得的预期最低年化收益率为1.05%,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2.7%。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请以实际到期收益率为准。
收益日期计算规则实际天数/365,计息期为自产品起始日(含)至产品到期日(不含),计息期不调整
收益支付频率到期一次性支付
投资冷静期在投资冷静期内,客户有权改变决定,解除已签订的销售文件,并取回全部投资款项。
支付工作日及调整规则若产品到期日处于节假日期间,产品到期日不调整,照常兑付本金,收益将遇北京、纽约节假日顺延,遇月底则提前至上一工作日。
税款根据现行税法法规,中国建设银行暂不负责代扣代缴客户购买本产品所得收益应缴纳的任何税款。若相关法律法规、税收政策规定中国建设银行应代扣代缴相关税款,中国建设银行有权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其他若本产品成立,客户资金到账日至产品起始日前一日按中国建设银行牌告活期利率计付利息,但上述利息不计入客户认购本金。自产品起始日(含)起,客户认购本金转入交易账户;自产品到期日(含)起,本产品交易账户内资金不自动转入活期账户且不再计付利息。

2、投资方向

本次购买的上海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本金部分投资于银行间或交易所流通的投资级以上的固定收益工具、货币市场工具、存款等,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回购、拆借、存款、现金、同业借款、保险债权投资计划等,

获得持有期间收益。其中各类资产投资额占总资产的比例如下:

债券、回购、拆借、存款、借款、现金、资产管理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券商、保险、基金等)、保险债权投资计划等投资品的比例为30%(含)-100%,资产支持证券等其它各类资产比例不超过90%(不含)。在本产品存续期间,上海银行有权根据投资需要使投资比例在[-10%,10%]区间内浮动,如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投资比例暂时超出浮动区间,上海银行将尽合理努力,以客户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尽快使投资比例恢复至规定区间,如上述市场变化所导致的投资比例变动可能对客户收益产生重大影响,上海银行将及时向客户进行公告。此外,上海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在不损害客户利益且根据约定公告的情况下,对本产品的投资范围、投资品种和投资比例进行调整,客户对此无异议且同意在上述情况下继续持有本产品。该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收益与黄金美元定价的表现值挂钩,客户实际收益取决于最终定价日与期初定价日的黄金美元定价波动情况。

本次购买的建设银行理财产品为人民币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产品本金部分纳入中国建设银行内部资金统一管理,收益部分投资于金融衍生产品,产品收益与金融衍生品表现挂钩。

3、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229)、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939)均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国内商业银行,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委托理财的审议程序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授权购买低风险理财

产品的议案》。授权公司总经理室在2024年4月至2025年4月期间,阶段性的继续利用短期闲置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资金额度的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投资额度。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2024年3月30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三、委托理财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的品种包括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以及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总体投资风险小,处于公司风险可承受和控制范围之内。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较大,并且投资产品的收益类型可能为保本浮动收益或浮动收益类型,不排除投资产品实际收益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影响可能低于预期的风险。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后续进展。

(二)风险防控措施

公司为控制拟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投资风险,将严格筛选金融机构的资质,原则上将选择金融行业排名居前的大型金融机构,优先选择国有控股或在主板上市的大型金融机构。

1.公司总经理室行使该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计划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跟踪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进

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各期投资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15,815.42万元,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为4,000万元,占2023年末货币资金的25.29%。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的前提下,使用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在投资期限和投资赎回灵活度上做好合理安排,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二)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或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特此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