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开实业: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和募集资金总额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7-16  开开实业(600272)公司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和募集资金总额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因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由8.17元/股调整为8.13元/股;发行数量不作调整。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人民币20,588.40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0,487.60万元(含本数)。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及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依据

关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5月21日、2024年6月29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若公司A股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方案中关于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具体条款如下: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为8.17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方式如下:

当仅派发现金股利:P1=P0-D当仅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当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二、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实施情况

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9元(含税),B股折算成美元发放。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43,000,000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为11,907,000.00元(含税),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30%。2023年度,公司不进行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4年7月6日,公司披露了《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7月6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4-038号公告)。此次权益分派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12日,B股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15日。B股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4年7月30日。本次A股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7月15日实施完毕。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募集资金总额调整情况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A股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现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募集资金总额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前调整后
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
8.17元/股2,520万股20,588.40万元 (含本数)8.13元/股2,520万股20,487.60万元 (含本数)

(一)发行价格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为:调整前的发行价格8.17元/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9元/股=8.13元/股(向上取整保留两位小数)。

(二)募集资金总额

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人民币20,588.40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0,487.60万元(含本数)。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数量不做调整。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