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化能源: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10-13  嘉化能源(600273)公司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现就2023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

经审查,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相关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本次董事会关于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审阅:董事会秘书的个人履历等资料并了解相关情况,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且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