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化能源: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30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方案需经股东大会决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3日,披露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前10大股东和前10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因公司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一致,现将公司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5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公告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有比例(%) |
1 | 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15,493,351 | 37.06 |
2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2,196,468 | 2.31 |
3 | 济南汇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9,179,900 | 2.10 |
4 | 管建忠 | 20,159,064 | 1.45 |
5 |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18,316,342 | 1.32 |
6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6,796,145 | 1.21 |
7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5,350,300 | 1.10 |
8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 13,522,400 | 0.97 |
9 | 郑安坤 | 9,647,000 | 0.69 |
10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 9,423,200 | 0.68 |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