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化能源: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第十届临时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0日下午14:00时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建红女士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充实股票回购资金来源暨签署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股票回购计划,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024年10月18日,中国证监会与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现依据上述文件的精神,公司为更好地开展回购股票相关工作,充分利用好金融贷款工具,提升公司价值,公司决定将股票回购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等)”。同时,批准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署《人民币股票回购/增持专项贷款合同》。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