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鱼3: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上午在公司北京办事处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8日前以手机短信、微信和邮件方式等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铁鑫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签字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董事会对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的规定和公司章程;
2、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告编号:2024-020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