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瑞医药:关于子公司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广东恒瑞医药有限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关于SHR-1703注射液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将于近期开展临床试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药物的基本情况
药物名称:SHR-1703注射液
剂型:注射剂
申请事项:临床试验
受理号:CXSL2300253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4月12日受理的SHR-1703注射液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本品开展嗜酸性肉芽肿性多血管炎临床试验。
二、药物的其他情况
SHR-1703注射液是人源化抗IL-5单克隆抗体(IgG1亚型),可与IL-5结合,抑制其与嗜酸性粒细胞表面的IL-5R结合,从而抑制IL-5/IL-5R信号通路及嗜酸性粒细胞的增殖和活化,以减少嗜酸性粒细胞介导的炎症和损伤。目前全球已有三款针对IL-5/IL-5R的单克隆抗体获批上市,分别为葛兰素史克公司的Mepolizumab(商品名Nucala),Teva公司的Reslizumab(商品名Cinqair)和阿斯利康公司的Benralizumab(商品名Fasenra)。经查询,2022年上述3款同类产品的全球销售额约为32.67亿美元。截至目前,SHR-1703注射液相关项
目累计已投入研发费用约5,177万元。
三、风险提示
根据我国药品注册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药物在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后,尚需开展临床试验并经国家药监局审评、审批通过后方可生产上市。
药品从研制、临床试验报批到投产的周期长、环节多,药品研发及至上市容易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将按国家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上述研发项目,并及时对项目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