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瑞医药: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1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海科路1288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926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831,244,554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4.3838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飘扬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2,778,691,320 | 98.1438 | 51,183,234 | 1.8077 | 1,370,000 | 0.0485 |
2、 议案名称:关于《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2,778,502,253 | 98.1371 | 51,372,301 | 1.8144 | 1,370,000 | 0.0485 |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2,778,691,320 | 98.1438 | 51,183,234 | 1.8077 | 1,370,000 | 0.0485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1,240,507,133 | 95.9357 | 51,183,234 | 3.9583 | 1,370,000 | 0.1060 |
2 | 关于《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 1,240,318,066 | 95.9211 | 51,372,301 | 3.9729 | 1,370,000 | 0.1060 |
法》的议案 |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1,240,507,133 | 95.9357 | 51,183,234 | 3.9583 | 1,370,000 | 0.1060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三项议案均以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股份的1/2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律师:刘向明、张秋子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