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创业:关于2026年度外汇套期保值额度的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 年度外汇套期保值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外汇套期保值
? 交易品种:主要为美元、欧元、英镑等外币
? 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
? 交易场所和金额:2026 年度,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预计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 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办理规避和防范 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金额合计不超过12.36 亿美元(或等值外 币),按2026 年4 月30 日美元结算汇率6.8628 计算,约合人民币84.80 亿元, 占公司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9.00%。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 月内有效。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运作,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和经营风 险,根据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公 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 年度计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合计不超过 12.36 亿美元(或等值外币),按2026 年4 月30 日美元结算汇率6.8628 计算, 约合人民币84.80 亿元,占公司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9.00%。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现公告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运作,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和经营风 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 年度计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合计不
超过12.36 亿美元(或等值外币),按2026 年4 月30 日美元结算汇率6.8628 计 算,约合人民币84.80 亿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的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以真实的国际贸易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的风险为目的,不进行 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1、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 权等。
2、外币币种:主要为美元、欧元、英镑等。
3、根据业务需求量,公司本部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拟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资金额度合计不超过12.36 亿美元(或等值外币)。预计上述远期结售汇套期保 值交易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合计不超过12.36 亿美元,动用的交易 保证金为5%,保证金主要以银行免担保综合授信进行结算。
4、授权:授权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的经营层相关人员在以上额度的授权范围 内签署相关协议。
(三)资金来源
金。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
(四)交易方式
公司根据订单情况及结售汇账期情况,在金融机构办理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 率风险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业务或以 上业务组合。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企业与银行签 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结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 照该协议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售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 外汇期权是通过支付/收取一定期权费,获得可以使用执行价格进行交割的权利/ 义务。外汇掉期是在前后不同日期,进行两次交换人民币与外币。买进即期外汇 的同时卖出同货币的远期外汇,或者卖出即期外汇的同时买进同货币的远期外汇。 将一笔即期和一笔反向远期业务合在一起,来达到规避远期汇率风险,提前锁定 成本收益的目的。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为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衍生品业务经营资
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公司董事会向公司股东会申请授权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的经营层相关人员在 以上额度的授权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授权期限为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2 个 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额度12.36 亿美元。
二、审议程序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 年度计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合计不 超过12.36 亿美元(或等值外币),按2026 年4 月30 日美元结算汇率6.8628 计 算,约合人民币84.80 亿元,占公司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9.00%。本事项 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授 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
1、公司进出口贸易业务主要是以外币进行结算。2025 年以来,美元等货币 的汇率波动加剧,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能无法完全覆盖 业务产生的风险敞口,汇率的波动可能会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
2、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经营问题、市场失灵等重大 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在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 外汇合约,发生非自愿的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3、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较为复杂,专业性较高,可能会因相关人 员误操作而产生一定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配备了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根据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授 权范围,严格按照《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工具业务管理制度》等 内部控制规定进行操作,控制好业务风险。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套 利业务,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真实的国际贸易业务为基础,依托具体经营 业务,采取套期保值的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进行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经
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 易;严格按照审议批准的金融衍生工具额度,控制资金规模,不对公司正常经营 造成影响。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 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 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以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期限为公司股东 会通过之日起12 个月。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