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港:关于对重庆港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高管人员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经审阅刘世斌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刘世斌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刘世斌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同意聘请刘世斌为公司总经理。
(下接签字页)
此页为《关于对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黎 明 张 运 文守逊
2023年7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