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港: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今日临2024-005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修改《公司章程》是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完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重庆珞璜港务有限公司增资3亿元的议案》(内
容详见公司今日临2024-006号公告)。同意对全资子公司重庆珞璜港务有限公司现金增资3亿元。增资完成后,重庆珞璜港务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金由80,216.78万元增加至110,216.78万元,重庆珞璜港务有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发生变化。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今日临2024-007号公告)。
同意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