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港: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寸滩港土地征收补偿款(二期)支付时序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今日临2025-008号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及其他机构新增不超过10亿元的融资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向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重庆银行、重庆三峡银行、华夏银行、浙商银行、平安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恒丰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等多家银行申请贷款,接受股东单位的委托贷款,以及与相关机构开展融资租赁等。上述融资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
在融资总额内视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上述额度内的融资事项(如合作机构、金额、期限、利率等)。融资主要用于归还贷款、补充运营资金、项目建设等。
本项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