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商场: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祝珺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二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