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商场: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公司股价涨幅较大,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现将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自2024年8月1日起,股价累计上涨61.6%,今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
3.83元/股,换手率为17.82%。近期公司股票价格短期内涨幅较大,换手率较高,但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等情形,且可能存在股价大幅上涨后回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大股东股票质押冻结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祝义财先生持有的本公司476,687,416股无限售流通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2.25%,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66,5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4.76%,均处于质押冻结状态。
三、其他风险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92.52%,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7.70亿元,实收股本为11.28亿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四、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主营业务、生产经营情况以及经营环境与前期披露的信息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