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商场: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5-02-28  中央商场(600280)公司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百大”)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办理总额1,800.00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借款用途为借新还旧,担保办理完成后,公司已累计为其提供担保金额13,498.00万元,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属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反担保方式。?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195,104.99万元,占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3.17%,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195,049.99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55.00万元。

? 对外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公司对外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55.00万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行为,发生于本公司收购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之前)。

一、公司为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总额不超过1,800.00万元的最高额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股票简称: 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2025-009为建立集团内资源共享的融资平台,支持控股子公司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发展,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徐百大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的1,80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借款用途为借新还旧,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2022年8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2年9月14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徐百大提供最高额借款担保额度4,500.00万元,担保期限三年。

2024年10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11月20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徐百大提供最高额担保额度15,000.00万元,担保期限一年。

公司为徐百大累计提供最高额借款担保额度19,500.00万元。公司为徐百大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办理总额1,800.00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办理完成后,公司已累计为其提供担保金额13,498.00万元,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徐州市大同街125号

成立日期:1993年6月23日

法定代表人:戴启祥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保健食品、音像制品、家用电器、安防监控设备、电子显示屏、办公用品、中央空调、电子产品、音响设备、家具、服装、鞋帽、化妆品、体育用品、珠宝首饰、母婴用品销售;卷烟、报刊、图书零售;钟表销售、维修;验光配镜;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国内各类广告设计、代理、制作、发布;图文、标识标牌设计、制作;物业管理服务;汽车租赁;汽车清洗服务;代购车船机票;餐饮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摄影扩印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电影

股票简称: 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2025-009院经营服务;美容美发服务;健身服务;旅游服务;房屋、柜台、场地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电动自行车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南京中央商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7.96%;少数股东持股比例2.04%。公司持有南京中央商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9月30日,实现营业收入4,321.16万元,净利润-1,843.22万元,总资产117,098.11万元,净资产46,644.23万元。2023年12月31日,实现营业收入5,765.36万元,净利润-1,339.55万元,总资产126,191.98万元,净资产48,487.44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1,800.00万元,担保期限一年,以相关协议实际约定的日期起算。

二、提供担保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认为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形成集团内资源共享的融资平台,支持控股子公司运营及经营发展,有利于其做大做强,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三、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195,104.99万元,占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3.17%,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195,049.99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55.00万元。

公司对外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55.00万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行为,发生于本公司收购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之前)。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2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