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25  华阳新材(600281)公司公告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会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独立意见:

1、我们已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在出具本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公司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对《关于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 经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和发展的需要,遵循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展开,不存在影响公司资金独立性、安全性的情形,不存在被关联方占用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 财务公司严格按银监会规定经营,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财务公司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开展存款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我们同意通过《关于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杨志军、季君晖、王东升

2023年8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