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股网  2024-02-21  华阳新材(600281)公司公告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程序规范,董事提名人的提名资格、提名方式以及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阅梁昌春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其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补选梁昌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杨志军、季君晖、上官泽明

2024年2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