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新材: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3-14  华阳新材(600281)公司公告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3月13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梁昌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选举梁昌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当选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此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临2024-026号公告。

(二)《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分工如下:

1、董事会技术与发展战略委员会召集人:梁昌春

委员:季君晖、姜伟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上官泽明

委员:杨志军、李云峰

3、董事会人力资源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季君晖

委员:杨志军、武跃华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杨志军

委员:上官泽明、景红升

(三)《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已经公司人力资源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苗秀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此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临2024-027号公告。

(四)《关于委派生物科技执行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委派姚远先生为山西华阳生物降解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