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新材: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4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梁昌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人力资源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聘任姜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秘书,此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临2024-067号公告。
(二)《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分工如下:
1、 技术与发展战略委员会召集人:梁昌春
委员:季君晖、姜伟;
2、 财务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上官泽明
委员:杨志军、李云峰;
3、 人力资源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季君晖
委员:杨志军、武跃华;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杨志军
委员:上官泽明、徐炜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