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新材: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关于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久安专审字[2026]第000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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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厦西座10层1001-1005邮编:518057电话:(0755)26996149传真:(0755)26996149网址:www.jiuancp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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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 页次 | |
| 一、关于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 1-2 | |
| 二、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 3-4 | |
| 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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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久安专审字[2026]第00036号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新材”)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华阳新材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久安审字[2026]第00079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对华阳新材编制的《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了核查。
一、管理层的责任
华阳新材管理层负责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2025年8月修订)》的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核查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核查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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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2025年8月修订)》中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规定,本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 项目 | 本年度 (万元) | 具体扣 除情况 | 上年度 (万元) | 具体扣 除情况 |
| 营业收入金额 | 45,135.91 | 38,687.48 |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1,418.24 | 1,543.40 |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3.14% | 3.99% |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1,415.62 | 正常经营之外的电费收入、劳务收入、材料销售 | 1,309.54 | 正常经营之外的电费收入、劳务收入、材料销售 |
|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 | - | - | - |
|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2.62 | 贸易代 理收入 | 233.86 | 贸易代 理收入 |
|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 | - | - | - |
|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 | - | - | - |
|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 - | - | -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1,418.24 | 1,543.40 |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 - | - | - |
|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 - | - | - | - |
|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 | - | - | - |
|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 - | - | - | - |
|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 | - | - | - |
|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 - | - | -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