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钢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以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本次会议于2024年6月4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宇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二四年六月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