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建设: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22  浦东建设(600284)公司公告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桥路701弄3号德勤园A幢3楼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8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杨明先生主持,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7名,董事陈怡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书面委托董事杨明代为行使董事职权,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各项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3年半年度公司经营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同意公司对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浦发财务公司)2023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浦发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严格按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6号)之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2023年上半年度,浦发财务公司经营业绩良好,未发现浦发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浦发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目前处于

可控范围之内。关联董事陈怡回避表决。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公司2023年中期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公司2023年中期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自2023年8月18日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预计公司不需要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发生关联交易金额约为人民币105,639万元,其中,向关联人提供施工服务金额约为人民币95,083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施工服务金额约为人民币4,920万元,向关联人购买产品金额约为人民币3,380万元,向关联人提供设计咨询服务金额约为人民币1,065万元,向关联人销售产品金额约为人民币594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维修养护服务金额约为人民币350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土地/房屋租赁服务金额约为人民币78万元,向关联人提供运输服务金额约为人民币169万元。

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上述审议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审议议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要求,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侵害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认可并同意将上述议案列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议程。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有利于保持公司经营业务稳定,降低经营成本,且遵循了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按照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陈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风险管理负责人及副总经理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风险管理负责人及副总经理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风险管理负责人及副总经理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促使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对该事项表示同意。关联董事赵炜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9月7日(星期四)下午2:45现场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18号上海浦东华美达大酒店;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7项议案还将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