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建设: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 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93,367,033.75元,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2,343,193,516.2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7,025.6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7,025,600.00元(含税)。
2. 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4年12月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62,032,752.00元(含税)。
3.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259,058,352.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3.66%。
4.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259,058,352.00 | 208,605,040.00 | 203,753,76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93,367,033.75 | 577,101,231.03 | 559,100,961.68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2,343,193,516.2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671,417,152.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576,523,075.4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671,417,152.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现金分红比例(%) | 116.46 | ||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中期现金分红事项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高投资者获得感,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鼓励上市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规定,公司拟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择机实施中期现金分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暨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股东利益、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