羚锐制药:关于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河南羚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羚锐集团”)持有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 121,817,89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1.47%。本次解除质押11,644,315股后,羚锐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60,154,148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49.3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60%。
? 羚锐集团之一致行动人新县鑫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源贸易”)持有公司股票7,538,31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3%。本次解除质押7,538,315股后,鑫源贸易不存在股票质押的情况。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羚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146,219,4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77%。本次解除质押19,182,630股后,羚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69,754,148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47.71%,占公司总股本的12.29%。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1. 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 河南羚锐集团有限公司 | 新县鑫源贸易有限公司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 | 11,644,315股 | 7,538,315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9.56% | 100%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2.05% | 1.33% |
解除质押时间 | 2023年3月27 日 | 2023年3月24日 |
持股数量 | 121,817,898股 | 7,538,315股 |
持股比例 | 21.47% | 1.33%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 60,154,148股 | 0股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49.38% | /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0.60% | / |
羚锐集团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存在后续质押计划,鑫源贸易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暂无后续质押计划。公司将持续关注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羚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累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信阳新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0,867,500 | 9,600,000 | 88.34% | 1.69% | |
河南羚锐集团有限公司 | 121,817,898 | 60,154,148 | 49.38% | 10.60% | |
新县鑫源贸易有限公司 | 7,538,315 | / | / | / | |
熊维政 | 2,456,700 | / | / | / | |
熊伟 | 3,539,011 | / | / | / | |
合计 | 146,219,424 | 69,754,148 | 47.71% | 12.29% |
公司将持续关注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票的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