羚锐制药: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后,新县鑫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源贸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比例由25.78%变动至24.45%。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近日,公司收到鑫源贸易发来的持股变动通知,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 名称 | 新县鑫源贸易有限公司 | ||
住所 | 河南省新县城关解放路59号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8月31日 | |||
权益 变动 明细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变动数量(股) | 变动比例 |
大宗交易 | 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8月31日 | -350,000 | -0.06% | |
集中竞价 | -7,187,740 | -1.27% | ||
合计 | / | -7,537,740 | -1.33% |
注:1、以上持股比例以公司总股本567,143,992股计算。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
股份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河南羚锐集团有限公司 | 121,817,898 | 21.48% | 121,817,898 | 21.48% |
信阳新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0,867,500 | 1.92% | 10,867,500 | 1.92% |
熊维政 | 2,456,700 | 0.43% | 2,456,700 | 0.43% |
熊伟 | 3,539,011 | 0.62% | 3,539,011 | 0.62% |
新县鑫源贸易有限公司 | 7,538,315 | 1.33% | 575 | / |
合计 | 146,219,424 | 25.78% | 138,681,684 | 24.45% |
注:1、以上持股比例以公司总股本567,143,992股计算。
2、以上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特此公告。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