羚锐制药: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285 证券简称:羚锐制药 公告编号:2024-036号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7月9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羚锐制药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2021年7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将于2024年7月29日届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和锁定期安排
(一)持股基本情况
根据《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羚锐制药A股普通股股票。根据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和最终缴款的审验结果,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共计14人,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10,321,932元,对应股份数量为2,159,400股。
2021年7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2,159,4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7月27日通过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4.78元/股。
2021年8月9日,公司召开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及相关议案,设立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
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二)锁定期
根据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不超过48个月,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员工持股计划的标的股票权益分三期解锁,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2021年7月27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解锁比例分别为40%、30%、30%。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将于2024年7月29日届满。
(三)业绩考核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指标分为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与个人考核指标,以考核指标作为持有人所持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应解锁条件。具体条件如下:
1、公司业绩考核指标
根据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为:
业绩考核指标 | |
第三期解锁 |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5.6% |
注:以上“净利润”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并剔除当年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成本影响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1)除核心业务骨干外的其他激励对象对应解除限售系数
除核心业务骨干外,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根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实际解除限售的比例。对应解除限售系数如下:
个人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得分 | 80分(含)以上 | 60(含)-80分 | 60分以下 |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系数 | 100% | 80% | 0% |
(2)核心业务骨干人员对应解除限售系数
激励对象为核心业务骨干人员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依据个人业绩达成率确定实际解除限售的比例。对应解除限售系数如下:
个人上一年度业绩达成率 | 80分(含)以上 | 60(含)-80分 | 60分以下 |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系数 | 100% | 80% | 0% |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的情况下,持有人当期可解锁额度=本年可解锁权益×个人层面解除限售系数。
若持有人个人考核未达标,无论该考核期内公司整体业绩是否达到考核要求,其在该批次对应的权益在对应的股票全部卖出变现后所得资金归公司所有,公司返还所有持有人在该批次对应原始出资金额,如有收益则归属于公司。
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的议案》,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第三期业绩考核指标已经达成,14名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2023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80分及以上,对应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因此,根据《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共14名参与对象,员工持股计划可解除限售64.782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1%。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公告。
二、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后续安排及交易限制
根据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鉴于2023年公司业绩及持有人个人考核均已达标,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在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届满后,根据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授权,按照约定方式对员工持股计划择机进行权益处置。
本次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四)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及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满且未展期的,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一旦本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本计划账户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应当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存续期届满前,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计划自行终止。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持有人会议批准、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计划自行终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