羚锐制药: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5年1月10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冯国鑫先生召集和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共189人,代表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21,441,322份,占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00%。
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4名持有人自愿放弃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且承诺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同时放弃选举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表决权,因此上述持有人未参与本次会议所有议案的提案及表决。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及《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设立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表决结果:同意16,065,431.04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总份额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总份额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总份额的0%。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审议表决,选举毛改莉、李赢和吴新梅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为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管理委员会委员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16,065,431.04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总份额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总份额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总份额的0%。
同日,公司召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毛改莉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以及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开立并管理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
3、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4、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
5、代表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6、管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清算和权益分配,包括但不限于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决定公司股票出售变现及分配事宜、对存续期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现金资产分批次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等;
7、制定、执行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增发、配股或发行可转换债券等再融资事宜的方案;
8、按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决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持股计划份额的回收、承接以及对应权益的兑现安排等事宜;
9、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10、本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约定的其他应由管理委员会履行的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16,065,431.04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总份额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总份额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总份额的0%。
特此公告。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