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舜天: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6月15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2名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其余激励对象未达到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075,769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40,923,743股减少至438,847,974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440,923,743元减少至438,847,974元。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南京市软件大道21号B座
2、申报时间:2022年6月16日起45天内(9: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法律证券部
4、联系电话:025-52875628
5、电子邮箱:ir@saintycorp.com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