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舜天:关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承诺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承诺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证监会公告[2022]16号,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4号》”)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要求,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与间接控股股东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豪控股”)沟通,对其关于避免和解决同业竞争事项的承诺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曾在2023年7月31日于《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中披露苏豪控股《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在前述承诺履行期间,苏豪控股针对无偿划转完成后与公司存在的部分业务重合情况,已论证研究综合运用资产重组、业务调整、委托管理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相关业务整合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相关事项。苏豪控股将推进下属贸易企业各子企业之间的专业化分工,在获得与公司的业务可能产生竞争的业务机会时促使有关交易价格公允合理;苏豪控股未利用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
后续,苏豪控股将形成下属三家贸易相关上市公司业务专业化分工,一家将专注于以服装相关业务为主;一家将专注于以大宗商品相关业务为主;另一家将专注于以新业态新模式相关业务及其他业务为主,且将确保不存在同业竞争问题。其中,本公司将专注于以服装相关业务为主。前述业务专业化分工可能因上市公司内部审批及外部监管情况而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苏豪控股将不会延长或变更履行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事项,并根据承诺,在取得本公司控制权的三年内彻底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具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