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舜天:江苏舜天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查股网  2024-09-11  ST舜天(600287)公司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零二四年九月十八日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二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及有关事项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

1、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9:15-15:00。

二、会议方式:现场投票方式,网络投票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三、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软件大道21号B座1楼会议室

四、出席人员:

1、截至2024年9月11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已登记而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主持:公司董事杜燕女士(代行董事长职责)

六、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1

2、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3

3、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5

六、本次股东大会由副总经理姜明(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负责会议记录,并起草会议决议。

七、会议登记方式及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详见公司2024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临2024-029”《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四年九月十八日

议案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预案,现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应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提名,现选举以下董事候选人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1、选举李炎洲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李炎洲先生:1975年3月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曾任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嘉发展有限公司业务一部经理、总经理助理,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嘉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董事,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嘉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江苏汇鸿国际集团盛世进出口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品牌管理办公室主任、电子商务促进办公室主任,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天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豪控股集团”)贸易发展部(跨境电商工程研究中心)总经理(主任)。

与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关联关系:李炎洲先生担任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苏豪控股集团贸易发展部(跨境电商工程研究中心)总经理(主任),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李炎洲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

2、选举周艳婷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周艳婷女士:1978年4月生,法学学士,中共党员,具有法律职业资格。

曾任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外经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苏豪控股集团风控法律部(公司律师部)副总经理,江苏苏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江苏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无锡天鹏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江苏省纸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监事。与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关联关系:周艳婷女士担任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苏豪控股集团风控法律部(公司律师部)副总经理,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周艳婷女士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

3、选举华逸松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华逸松先生:1965年10月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中共党员,经济师。曾任江苏省冶金工业厅办公室副科长,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江苏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业务部经理、党支部副书记、工会主席,江苏舜天国际集团五金矿产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江苏舜天国际集团人力资源部总经理(集团部门正职级)。现任本公司总经理。

华逸松先生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无关联关系。华逸松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59,664股(系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审议本议案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九月十八日

议案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预案,现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提名,现选举以下独立董事候选人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选举包文兵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包文兵先生简历:1961年1月生,硕士研究生,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师、院长助理、副教授、澳门科技大学兼职教授,长期从事投资理论与资本市场研究,曾参与或独立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江苏省科委、南京市科委及企业课题十多项,在国内核心期刊及国际会议发表论文三十余篇。包文兵先生已于2002年6月经中国证监会培训,并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结业证书》,其和本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候选独立董事资格备案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通过。

2、选举沈永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沈永建先生简历:1978年6月生,会计学博士、博士后,现任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000919)独立董事、江苏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430659)独立董事;曾任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中国会计学会个人会员,国家自科委通讯评审专家,江苏省发改委项目评审专家。长期从事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相关的学术研究。

沈永建先生已于2016年12月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培训,并已取得《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结业证》,其和本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候选独立董事资格备案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通过。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审议本议案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九月十八日

议案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预案,现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一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1名,根据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的提名,现选举以下监事候选人担任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

1、选举胡瑞芳女士担任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

胡瑞芳女士:1973年4月生,经济学学士,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曾任江苏省海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总经理,辽宁丽天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海外集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江苏海外集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常州海企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辽宁丽天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江苏丽天石化码头有限公司董事,连云港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监事,常州丰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胡瑞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相关规定。

2、选举袁建平先生担任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

袁建平先生:1967年5月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集团部门副职级)、党政办公室副主任(集团部门副职级),现任江苏苏豪亚欧互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与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袁建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不低于三分之一比例的职工代表组成。本公司监事会共由3名监事组成,除本次监事会会议提名的两位监事候选人外,第十一届监事会中的其余一位职工监事将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审议本议案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零二四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