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舜天:江苏舜天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0月10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10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由5位董事参与表决,实际5位董事参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炎洲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豁免董事会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通知的义务,同意于2024年10月10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处置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议案
目前,本公司持有华安证券(股票代码600909)2,721.20万股流通股股票,占华安证券总股本的0.58%。根据对证券市场行情的分析研判,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流动性,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择机减持华安证券股票,最大减持数量2,721.20万股。具体处置价格、数量、时间将根据市场情况、交易环境决定,故目前尚无法确切估计处置相关资产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公司将根据处置相关资产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项,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交易数量、交易方式、交易时机、交易价格、办理相关手续等。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