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舜天:江苏舜天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31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由5位董事参与表决,实际5位董事参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炎洲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临2025-003《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通过。
董事会表决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周艳婷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经其他四位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票,回避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管理体系建设,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八日
附件:公司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