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恒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6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当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召集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定于2023年6月29日(星期四)下午14点在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大恒科技大厦北座15层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16)。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六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