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恒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7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当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召集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出售大恒科技9层、10层自有房产的议案
根据北京同仁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5月30日出具的《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大恒科技大厦北座9层、10层办公用房地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同仁和评报字【2023】036号),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对评估对象分别进行评估,并对以上各种方法测算的价格进行综合处理,最终评估交易标的在2023年3月31日的评估值为含税价17,419.4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 建筑物名称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1 | 大恒科技大厦北座9层901 | 1,664.73 | 8,818.10 | 7,153.37 | 429.70 |
2 | 大恒科技大厦北座10层1001 | 1,664.73 | 8,601.30 | 6,936.57 | 416.68 |
合 计 | 3,329.46 | 17,419.40 | 14,089.94 | 423.19 |
上述评估结论含5%增值税,不含交易税费。
为聚焦公司主业,盘活低效资产,进一步支持主业发展,同意将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大恒科技大厦北座9层、10层(建筑面积合计4263.98 平方米)的自有房产以每层87,091,791.50元的价格出售给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两层房产出售价款合计174,183,583.00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议案须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与本
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出售部分自有房产的进展公告》(临2023-020)。
二、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定于2023年7月25日(星期二)下午14点在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大恒科技大厦北座15层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21)。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