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恒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当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召集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全部股权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根据战略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及资源配置,剥离不良资产,聚焦优质主业,公司将全资子公司泰州明昕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明昕”)100%股权转给泰州市明昕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市明昕瑞公司”),并与泰州市明昕瑞公司签署《关于泰州明昕微电子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泰州明昕的股份,泰州明昕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江苏经纬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泰州明昕微电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经纬评报字[2024]第001号),以2024年1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选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方法,泰州明昕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3,002.97万元。以此评估值为依据,公司出售泰州明昕100%股权定价为3,002.97万元。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全部股权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