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信通:亿阳信通关于涉诉事项进展暨结案的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诉事项进展暨结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结案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执行人
? 涉案金额:2,998.15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已就被划扣金额1,565万元
向相关方发函索偿,若该笔司法划扣最终无法偿付,存在对当期损益产生影响的可能性,具体金额需根据偿还情况确定。
一、诉讼情况概述: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与汇钱途(厦门)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钱途保理”)、上海申衡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申衡”)、公司、第三人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集团”)合同纠纷案(以下简称“本案”),不服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厦门中院”)(2017)闽02民初815号民事判决,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建省高院”)提起上诉,申请撤销一审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或依法改判,并已收到福建省高院民事判决书(2020)闽民终360号,驳回公司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该涉诉事项的主要判决结论为:上海申衡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汇钱途保理返还保理融资款本金3,388.5万元及利息(利息以3,388.5万元为基数,从2017年7月27日起计至实际支付之日止);对上述上海申衡债务不能清偿的二分之一向
汇钱途保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厦门中院已从公司账户划扣人民币2,998.15万元,其中1,433.15万元,控股股东亿阳集团已偿付,剩余1,565万元公司已向上海申衡和亿阳集团发函索偿。如果上海申衡和亿阳集团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司支付相应款项,公司将依据阜新银行已开具的履约保函,向阜新银行请求付款。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1月18日、2019年12月27日、2020年10月13日、2020年12月22日 、2022年8月27日、10月11日、12月31日及2023年3月2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亿阳信通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61)、《亿阳信通关于涉诉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122、临2020-169、临2020-193、临2022-065、临2023-013)、《亿阳信通关于涉诉事项更正暨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2-080)及《亿阳信通关于已收到偿付款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90)。
二、收到结案通知及主要内容和结论:
日前,公司收到厦门中院(2021)闽02执1188号的《结案通知书》,主要内容如下:
厦门中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汇钱途(厦门)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上海申衡商贸有限公司、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一案,现被执行人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案于2023年3月30日结案。
三、特别说明
1、汇钱途保理在亿阳集团重整过程中未向亿阳集团管理人进行债权申报。
2、公司已就被划扣金额1,565万元向上海申衡和亿阳集团发函索偿。如果上海申衡和亿阳集团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司支付相应款项,公司将依据阜新银行已开具的履约保函,向阜新银行请求付款。若该笔司法划扣最终无法偿付,存在对当期损益产生影响的可能性,具体金额需根据偿还情况确定。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涉及诉讼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