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信通:亿阳信通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ST信通 公告编号:临2023-033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
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3】041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以下简称3号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内控否定事项
1.关于合同终止。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你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与丹东绿水农牧有限公司、沈阳兆启科技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但前期未执行充分有效的审慎调查和评估,导致合同订立后对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2023年4月份项目已终止。请公司补充披露:(1)与丹东绿水农牧有限公司、沈阳兆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及销售合同的时间、交易内容、交易金额、交易背景、交易款项的支付及收取情况;(2)相关采购及销售合同未能实际履行的原因,相关协议的终止及已付款项收回情况,相关交易事项对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的影响。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2.关于预付和往来款。年报显示,公司预付款项期末余额2389.84万元,上年期末仅77.18万元,其中向前五大对象预付占比95.02%。同时,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4366.90万元,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3.03亿元,主要系往来款。请公司:(1)结合前五大预付对象名称、交易内容、交易金额等,说明报告期末预付款项余额大额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预付款事项是否与前述未执行的采购合同相关,如是,请结合行业惯例说明相关交易条款的公允性及预付款项的必要性;(2)披露前五大其他应收款及其他应付款对象、是否关联方、金额、产生时间及背景。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3.结合上述问题1和问题2,请公司和会计师说明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二、关于占用、担保及解决
4.关于前期资金扣划偿付。公告显示,2023年2月公司因违规担保事项,导致回购专用账户股份被强制卖出并扣划资金。直至年报提交前一日,公司才收到亿阳集团指定第三方向公司支付的偿付款项4054.47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因违规担保累计被扣划资金及偿付情况;(2)截至问询函回复日,相关偿付资金在公司银行账户的存续情况,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或第三方转出的情形。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5.关于回购亿阳集团股权。年报显示,公司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亿阳集团1.6836%股权,期末可收回金额为1.18亿元,评估减值808.05万元,会计师因审计受限对此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亿阳集团承诺自重整执行完毕之日起36个月内回购公司持有其股份,2023年底承诺即将到期。请公司及控股股东说明目前相关回购计划及时间安排,是否存在障碍及解决措施。
6.关于预计负债。年报显示,公司违规担保未决诉讼涉案本金合计14.55亿元,是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事项;另已有5个案件二审判决公司在亿阳集团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涉案本金5.88亿元,虽相关债权人在亿阳集团破产重整中已申报债权并清偿完毕,但公司无法判断将来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公司预计负债期末余额1.41亿元,主要系计提1.35亿元未决诉讼以及617.71万元未决仲裁。请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计提相关预计负债涉及的诉讼金额、
计提依据及合理性;(2)结合违规担保及诉讼情况,说明预计负债计提是否充分。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三、关于营业收入
7.关于第四季度业绩。结合公司年报及三季报数据,2022年第四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9333.71万元,营业成本为421.62万元,毛利率为95.48%,远高于2022年其他季度毛利率及年度综合毛利率水平。请公司补充披露:(1)2022年四季度确认收入的前五大项目情况,包括客户名称、产品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及金额、收入确认时间及金额、结转成本金额、毛利率、期末及期后回款情况等;(2)结合公司同类项目平均开展周期,说明2022年四季度项目收入的确认时点是否存在异常、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3)结合公司同类项目平均毛利率水平,说明2022年四季度项目毛利率水平是否异常、是否存在少结转成本的情况。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8.关于智能交通业务。年报显示,报告期公司智能交通业务营业收入755.81万元,同比下滑48.78%,交通行业客户应收账款期末原值1.25亿元,坏账准备计提比例92.87%,但报告期毛利率9.97%,同比增加19.05个百分点。请公司:(1)说明报告期智能交通业务收入下滑但毛利率上升的原因;(2)披露报告期智能交通业务前五大项目情况,包括客户名称、产品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及金额、收入确认时间及金额、期末及期后回款情况等;(3)披露报告期末智能交通业务应收账款前五大对象名称、金额、账龄及未回款原因,并结合业务回款情况说明相关收入确认是否审慎。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四、关于费用及资本化
9.关于费用。年报显示,报告期公司管理费用2亿元,占销售收入的76.6%,其中职工薪酬1.34亿元,服务费1482.88万元,中介机构费1144.30万元;同时,报告期公司研发费用1.25亿元,同比增长12%,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47.66%,主要系研发人员薪酬增加,但同期公司研发人员321人,较上年下降29.45%。请公司补充披露:(1)服务费及中介机构费的产生背景及具体明细,并结合管理人员数量说明相关职工薪酬的合理性;(2)研发人员数量下降但薪酬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3)结合同行业情况,说明管理及研发费用合计超过收入规模的原因及合理性,
并核查是否有相关资金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10.关于研发支出资本化。年报显示,报告期公司形成内部开发支出257.95万元,转入无形资产876.19万元。请结合公司会计政策,说明相关开发支出及无形资产的确认依据,是否符合资本化条件。请会计师发表意见。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3号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10个工作日内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做好《问询函》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