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信通:亿阳信通关于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因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9.8.1 条所规定的涉及其他风险警示情 形,公司股票于2026 年4 月28 日起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8.4 条相关规定,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其他风险警 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提示相关风险。
一、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一)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相关情况
公司为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或“亿阳集团”) 违规担保所致诉讼被司法划扣及和解支付款项余额11,042.73 万元,截至本报告披 露日,控股股东尚未清偿。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和升集团”)也未能履行其在该等事项发生之日起90 个自然日内以现金方式予以 全额清偿的承诺。
因上述亿阳集团未清偿及和升集团未按期履行承诺事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黑龙江监管局于2026 年5 月11 日对亿阳集团及和升集团出具了《关于对亿阳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6〕 6 号)(以下简称《责令改正措施》)。对亿阳集团、和升集团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
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要求亿阳集团、和升集团应在收到《责令 改正措施》之日起六个月内偿还上述占用公司的资金,并在整改完成后提交书面整 改报告。
和升集团正在积极筹措资金清偿上述款项。公司将关注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二)违规担保事项的相关情况
德润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润公司”)诉香港亿阳实业有限 公司、亿阳集团、公司及邓伟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及安徽华地恒基房地产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地恒基”)诉亿阳集团及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于2026 年4 月由安徽省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合肥市中院”)恢复执行,涉案本金合计为28,256 万元。
1、德润公司案此前已执行公司资产8,705.43 万元(控股股东已清偿),公司已 于2022 年2 月收到合肥市中院出具的结案通知。公司已就本案恢复执行事项向合 肥市中院申请执行异议。
2、公司此前曾就华地恒基案向合肥市中院申请执行异议,并于2020 年9 月及 11 月收到合肥市中院(2020)皖01 执异96 号执行裁定和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执 行裁定书》(2020)皖执复140 号,确认公司作为异议人主张亿阳集团破产重整并 非不能清偿,不得对公司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理由成立,并已撤销相关执行裁定。 公司已就本案恢复执行相关事项向合肥市中院申请执行异议。
二、其他事项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 司将每月披露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30 日